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有哪些规定?医用周转箱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,防治医疗废物污染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现批准发布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、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。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材料主要遵循以下规定:
1、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(PVC)塑料为原料;
2、聚乙烯(PE)包装袋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得泄漏,破裂或打孔;
3、较大容积为0.1m3,大小和形状适中,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(桶)盛状;
4、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(LLDPE)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(LLDPE+LDPE)为原料,其较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;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(MDPE,HDPE),其较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;
5、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,并且有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,如盛装感染性废物,应在包装袋上加注“感染性废物”字样;
6、本法规第5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告标签应印在包装袋上。
7、包装袋规格
(1)推荐采用筒状包装袋:折径×长×厚(mm):
450×500×0.15mm(LLDPE;LDPE+LLDPE)
450×500×0.08mm(HDPE;MDPE)
(2)当包装袋容积在0.1m3范围内,包装袋规格可以根据用户要求确定。
(3)当用户有特殊要求,并且包装袋容积超过0.1m3时,包装袋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,以确保包装袋防漏、防破裂、防穿孔,整体物理机械性能不低于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