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,将医疗废物置于符合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、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》的包装或容器中;
2、装医疗废物前,应仔细检查医疗废物包装或容器,确保无破损、渗漏或其他缺陷;
3、传染性废物、病理性废物、破坏性废物、医药废物和化学废物不能一起收集。少量药物废物可与传染性废物混合,但应在标签上注明;
4、废弃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有毒药品等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,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、标准执行;
5、化学废物批次中的废化学试剂和废消毒剂,交专门机构处理;
6、温度计、血压计等含汞医疗器械批量报废时,应交专业机构处理;
7、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、标本、菌种、病毒种子保存液等高危废物,应先在产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,然后收集处置。作为传染性废物;
8、隔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传染性粪便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消毒,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,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;
9、隔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,应及时双重包装密封;
10、放置在包装或容器中的传染性废物、病理性废物和破坏性废物不得取出。
医疗器械灭菌包装-化学指示剂及印刷墨水
1、灭菌变色化学指示剂,该产品类似于印刷墨水,加工原理同印刷墨,通常将其印刷于包装袋内或外部。其原理为在特定的灭菌条件下,指示剂印墨由初始颜色变成预先设定的颜色。功能在于直观地表明灭菌产品是否经过并符合规定的灭菌条件。灭菌变色化学指示剂分为水性和油性,区别在于水性不含重金属。
2、印刷墨水,通常分为水性和油性,基于医疗产品的质量要求,医疗包装通常使用水性环包型墨水,该墨水应通过ISO10993生物兼容性检验,重金属含量符合IEC62321:2008,USEPA3052:1996要求。